监事会是企业监督机构,由3名监事组成,包括2名股东代表监事及1名职工代表监事。
监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,主要职权有:
对董事会编制的企业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;检查企业财务;对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企业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,对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、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;当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企业的利益时,要求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;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,在董事会不履行《企业法》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;及法律、行政法规、部门规章或企业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。